其實我原本第一篇文章不是要寫這個的。不過剛好阿錐提到,所以就來寫一點我對這個問題的想法。我既不公正,又不客觀,無非是一些自己的想法,但又有誰,能完全客觀呢?真正的客觀,存在嗎?我是抱持著當代詮釋學的角度去思考「客觀」這件事,不是要掉書袋,只是……讀詮釋學,可以改變你的一生。你可能不信。但就我看來,讀什麼心靈成長啦、股票操作啦、戀愛攻略啦可以讓一個人變得更好,更不可信。改變行為模式只是治標不治本。要改變的是人生觀,改變「去看」的方式。眼睛閉著,再多花俏的走路姿勢都無助於順利前進。我再說一次,我既不公正,又不客觀。
離題了。先跟大家解釋一下,特別是對hiphop文化比較不熟悉的朋友,可能比較少接觸到Real這個hiphop文化的中心價值之一。我們常常在饒舌歌曲中看到這個字出現,也幾乎百分之九十對這個字的詮釋,都是以正面去解讀(如果有人能舉出以負面評價來解讀real的例子歡迎告訴我,我很感興趣)。Real,也就是真實,可當形容詞或名詞。然而,我今天不僅僅要探討這個字在hiphop 文化中的意義……。原諒我英文不好,以下的real我將全部以「真實」兩個字來代表。
一、為什麼「真實」吸引我們?
對大部份對台灣hiphop文化略有涉獵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宋岳庭的life’s struggle。當我還是一個國中生的時候,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深深的被感動(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那時,對饒舌的諸多技巧層面不瞭解的我,只聽出他背後那一種「真實」的感覺,我喜歡這首歌並視之為經典,從國中到現在。我大膽的假定,作為一個人,都有追求真、善、美的動機,無論是先天具有或後天教育而成。我們渴望他人撕下面具呈現最真實的面貌,渴望環境破除疑雲迷霧,在這之中我們感到安全。我們喜歡真,是因為他是一種最終極的價值,當一個東西還帶有面具他就不會是真實的,反過來說,當他呈現最真的樣貌,我們可以花最少的力氣去理解他。真,讓我們面對起事物時心理上很輕鬆。我們喜歡事物是真實的、別人是真誠的。
我們也喜歡自己能夠真。毫無修飾的呈現自己,是一件最輕鬆的事。我們都對我們人生的初始階段,那一種率性而為的生活抱有某種程度的懷念,多少人歌頌著幼兒時期,多少人給與率性而為的人極高的評價,我們高度讚賞竹林七賢,我們欣賞所謂「叛逆、做自己」的人。當在生活上無法實踐,我們藉由文字、音樂去呈現,真實,變成一種價值,但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
二、假作真時真亦假
上週我上完歐麗娟教授的紅樓夢二之後,就一直很想寫這個主題。感謝她帶給我的啓發。呃……連我自己也覺得用紅樓夢裡的觀念來探討這個主題,是不是有點過於……。總之,這一段就是要解釋,為什麼當real變成一種普遍被尊崇的價值的時候,會是一件危險的事。
「假作真時真亦假」,是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時看到的上聯,至於下聯…各位知道哪裡可以找的到我就不低估大家的智慧了。歐麗娟老師呢,她提出一個很有趣的解釋,也是到目前為止我覺得最有趣的解釋。故事要從明清文人崇尚「癡情」這件事說起。即使到現在,我們愛羅密歐、愛茱力葉,我們嚮往天長地久至死不渝的愛情,在小說、戲劇中每每提及(至於為什麼這麼多文學作品在處理這個題材,大家可以參考佛思特的小說面面觀,裡面有非常精妙的解釋,不看可惜),我們認為談感情的最高境界,就是癡情。真情,變成一種我們崇尚的價值(所謂的價值,就是…我們以這個東西的擁有與否、多少程度,來判斷一個人在我們心中的地位。比方說,假設我們今天把「走路撞到牆」當成一種價值,那明天開始我們就會注意誰家的牆上凹洞比較多…之類的)。於是所有的人,開始以擁有真情為榮。但這是一件很荒謬的現象。人都有真情流露的時候,有時多、有時少,這是一種心理的活動,當觸到人心某一個點,人就會自然而然放很重的感情,沒碰觸到,就不會。他是一種狀態。但是當他成為一種價值,每個人都會希望自己無時無刻都是真情流露,但是,這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可能對每一件事都有相同的感情,不可能每一段戀愛都同樣深刻。在這種氣氛之下,感情就像金錢一樣成為被炫耀的東西,誰愛的深我們就給他最好的評價,因此沒愛那麼深的也要假裝自己是愛的那麼深,所謂真情變成了虛假,變成一種粗糙的模仿。
問題就在於,人的心理狀態或人的特質,不該成為價值。回過頭來講「真實」。同樣的,「真實」也是一種狀態。當今天所有人都以「真實」為榮,就會出現對真實的模仿。當我們深受國外所謂Real的歌詞感動,並把他發展成價值,很可能寫出來的東西,就只是對真實的拙劣模仿。把keep it real當成為所欲為,自己不用心的活,然後把自己不用心的生活寫進歌裡,告訴大家我這叫保持真實…沒錯,你很真實,但你的真實有什麼價值?一片枯萎的樹葉也很真實,路邊的積水也很真實,他們也都不用心思的、直接呈現他們存在的樣子…但這還不是最糟的狀況,最糟的狀況是,為了炫耀自己Real,把那些假的東西都拿來當真的。竊取黑人的生活經驗,沒思考過到底是哪些背後的東西感動自己,就直接裁切元素放進自己的歌裡面。以我今天不公正不客觀又偏激的個性來說,那些是爛東西。我並不是說寫那些東西的饒舌歌手是爛歌手,好歌手也有寫爛歌的權利… 但,隨著你寫那些爛歌的比例增加,你就不知不覺往爛歌手的光譜那端靠近。這種時候,你越說你real,你就越虛假。
三、創作者為什麼要real?
如果讀到現在有讀懂的話,應該可以瞭解… Real,有時候是一種最輕鬆的方式,就創作而言,他甚至是一種偷懶的行為。那你應該會想問,那為什麼real的東西,會感動我們呢?這就是層次的問題了。真實可以是枯萎的樹葉、路邊的積水,但如過今天真實呈現的是一個豔光四射的寶石,大多數的人會為之震撼。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活的不豐富,那他的真實根本沒有魅力,但是當今天坦露自己真實內心的,是一個高貴偉大的靈魂,這樣的真實將有很大的力量。這就是為什麼盧梭的懺悔錄能屹立於歷史上,這樣深刻的思想家,將自己一生所作的事情和盤拖出,不只忠實呈現他的自傲,更敢於承認他的弱點,不為之做辯護…靠著這樣的勇氣,於是光芒萬丈。所以真正的關鍵,根本不在於有沒有real。我再說一次,real不是一種價值,你不會因為real,就變成一個好人,也不會因為歌詞real,這首歌就變成一首好作品。成為好作品,是因為背後有更深的東西。
所以為什麼要real?一個率性而為的人、叛逆的、敢作自己的人,就應該受到稱讚?因為他real,所以他對別人造成的傷害就可以被原諒?相信我,你不會想跟一個真正real的人當朋友。毫不保留的呈現自己本來樣子,完全的作自己,是一種自私。雖然不得不說很多自私的人真的是天才,那不代表天才的行為,就該被當成生活的模範或指標。
回來討論創作者跟real的關係。說真的我覺得我話說太多了。但都到這種地步還是講完比較好。其實如果把範圍拉大到所有創作來看,這個問題變得非常可笑。就我所知,所有形式的創作,似乎只有饒舌是要求創作者要real的。我自己在閱讀美學史的過程中,無數的美學家探討型式、探討意義,但似乎沒有人在討論真實的重要性。以我個人來說,我非常欣賞的作家袁宏道所說的「獨抒性靈、不拘隔套,非發自胸臆,不肯下筆」似乎是跟real有點關係,但一方面來說,這樣的說法並非是金科玉律,畢竟他也只是眾多文學流派中一派的看法,代表有其他人並不以他所說的話為評斷作品的終極目標;另一方面來說,獨抒性靈、寫自己所思所想就是真實嗎?在這邊給大家一個問題思考你們就會瞭解我的意思,這也是困擾很多哲學家的問題:當我說「獨角獸的下巴,有兩根鬍子分岔」,你明明知道沒有獨角獸,為什麼還是能理解這句話?不是哲學家的我們以「想像力」來解釋就可以了(如果真的對這個問題有興趣…原始的問題好像是「法國國王是禿子」)…這代表了什麼?代表我們所思所想的東西可能是不存在的,真跟假,是非常難判斷的,除非你連一點點的想像力都沒有(我再解釋一下好了…很多的童話故事是虛構的,但我們都能理解,而且他「真實」地影響了我們的思想)。所以,真實,real,又怎麼能當創作者必須遵守的規則之一呢?
四、結論
其實大家可以只看結論就好了,如果以上看不下去的話(對不起現在才講)。但如果你想反駁我的話,務必,把以上文字看完,最重要的是那句「我既不公正,又不客觀」。不然的話我就會既不公正又不客觀的把你當成不能討論這個問題的白癡。
好累喔我不要寫了啦…我不想寫結論了,還是麻煩你們自己把以上文章看完好了。其實這個問題也牽涉到另一個東西就是…為什麼我們會以別人文化的核心,拿來當自己文化的核心,而在這個過程沒經過太多思考…。要寫大概又要寫下一個三千五百字,所以我不寫了,哼。
啊對了,最後我們來個溫馨的結尾!
我一直很喜歡ceelo green在young man那首歌裡的一句話
oh, i wish you'd do more than just keep it real, why don't you try being true...
啊對了,最後我們來個溫馨的結尾!
我一直很喜歡ceelo green在young man那首歌裡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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